3)第十四章_穿回古代科举养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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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同族的份上,陆秀才准备破例一回。而且他也听村长说过一些陆二福的家事,被欺压的老实人罢了。或许是为了让他添几分怜惜之情,村长将陆二福家的情况说的分外凄惨。

  “先生请。”

  陆宁安点头称是,显得落落大方。

  陆秀才出的是三字经里的问题。这个问题陆宁安以前偷偷过来旁听的时候陆秀才讲过,当下,他便把陆秀才当日的解释加上他自己的想法一股脑的说了出来。

  温故而知新。

  陆宁安再次庆幸自己曾经坚持不懈的努力,曾经一遍遍的回忆着自己还没有忘记的诗词读物。

  三字经是古代孩童的启蒙读物,简单通俗,朗朗上口,对于被认为没有读过书的陆宁安来说并不算难。

  果然,陆秀才抚了抚自己精心修剪的宝贝胡须连连点头,神色也缓和了几分。

  “不错,倒是个好苗子,这是谁教你的?”陆秀才缓缓开口。

  他有些欣喜有有些惊讶,这孩子的解题思意竟有几分对自己的胃口。

  陆宁安要是能听到陆秀才心里的话,肯定会说能不对胃口吗,这就是你讲过的题,你的解题思路和理解。

  陆宁安舔了舔嘴唇,看了眼一旁惊喜望着他的父亲,最后决定实话实说,听天由命。

  “回先生,是我以前在学堂外偷偷听您讲的。”

  他不知道陆秀才会不会生气,把他赶出去。但是他觉得有些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,时间长了,他这个假小孩儿肯定会露馅,倒不如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短板敞开来。

  陆秀才略一挑眉,这孩子倒是胆子大,什么都敢说。

  不过陆秀才也不在意,相反他还有些许满意。

  这个问题是他很早之前就讲过的,他自己都有些记忆不清晰了,没想到这个孩子倒是记得清清楚楚,而且也还有几分自己的见地。

  这么想着他又看向陆宁安说道:“会写字吗?”

  陆宁安又是点头。“会,就是写的不好。”

  这也是实话,在现代他曾经练过一年的毛笔字,可惜没能坚持下来。来了古代之后一直买不起毛笔,就只能用树枝或蘸水或在沙土上练习。一直到前几天陆父给他买了纸笔回来后他才开始在纸上练字,所以写出来的字肯定是不能看的。

  陆秀才让下人拿了笔墨纸砚上来让陆宁安将刚刚的回答默写在纸上。

  “还算齐整。”

  想着陆宁安的年龄陆秀才不甚满意,随即又想到了他家里的条件,罢了,罢了,看在村长的面子上,就收下他吧。

  陆秀才让陆父和陆宁安先回去,明日再正式来拜师。

  当天下午,陆父和陆母就分头行动去准备陆宁安的拜师六礼。

  这束脩六礼指的分别是芹菜、莲子、红豆、红枣、桂圆和干肉。有勤奋好学、苦心教育、鸿运高照、早早高中、和功德圆满之意。

  到了第二天,喝了拜师茶,行了拜师礼,陆宁安就正式成为了陆秀才的徒弟,成为了学堂的一员,迈上了读书的道路。

  学堂不算太大,上河村本就不富裕,能舍得下本钱让孩子来读书的人家就更是凤毛麟角。

  就算是忍着肉痛让孩子来念书,只怕也坚持不了多久,一年的束脩都三两银子,更何况还有笔墨纸砚的钱。所以村人们普遍认为孩子会识几个字,看得懂契书能在县城里当个账房就够了,被当成例子的就是他的大堂哥陆宁浩。因此能坚持下来的人并不多,所以这学堂里也就七八个人。

  陆宁安跟在陆秀才身后进了学堂,眼睛一扫而过,巧了,都是一个村的,住的也近,他还都认识。

  此时此刻,陆宁安和陆父陆母都沉浸在陆宁安读书的喜悦中,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家的做豆腐干的秘方正在被人觊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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